- 索 引 号:QZ04101-1500-2026-00026
- 备注/文号:泉港政综〔2026〕25号
- 发布机构:成人网站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19
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惠屿村民委员会、泉州市泉港区文旅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泉港区南埔镇惠屿村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一)”海域使用权转让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泉港区南埔镇惠屿村南侧的“泉港区南埔镇惠屿村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一)”海域使用权,由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惠屿村民委员会转让给泉州市泉港区文旅开发有限公司,转让用海面积217.8959公顷,其中:开放式养殖用海217.8959公顷。转让后,项目用海界址、用途、期限等保持不变,按泉港政综〔2025〕55号执行。
二、请你们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按规定办理海域转让金和海域使用金缴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三、请你们在海域转让金和海域使用金缴纳手续办理完毕后,到泉港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依法依规使用海域。
成人网站
2026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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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502000114号

